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天然气净化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专业技术分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比价),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比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TSYFW-2025-030
2、项目名称:天然气净化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专业技术分包服务项目
3、采购人: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采购预算:114000.00元(含税),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项目概述
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就天然气净化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开展专业技术分包:“天然气净化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专业技术分包服务项目”,邀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对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开展完成相关监测和报告编制评审工作。
四、服务内容、商务要求及技术服务要求(本节内容全部为实质性要求,不得有负偏离,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视为全部响应。
(一)服务内容
采购清单
序号 | 工作内容 | 频次 | 要求 | 备注 |
1 | 收集项目相关资料,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实施计划或方案 | 至少1次现场踏勘 | 实施计划详实可操作 | |
2 | 完成后评价相关监测工作,提供监测报告。 | 代表性时段至少1次 | 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章节 | |
3 | 完成项目后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 至少1次专家评审,同时配合该项目业主单位的验收评审 | 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章节 |
(二)商务要求
1、期限及地点
期限:合同期限为签订后6个月内。
进度要求:2025年11月1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并完成评审报备工作。11月30日前配合完成甲方验收工作。
项目地点:四川省广元市
2、付款条件及进度
项目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 30 日内提交相关结算资料报甲方审核。未按期提交结算资料的,每逾期一日扣罚 500 元(不含税),直至扣减整个合同总费用的5%为止。
乙方出具“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及相关过程资料,并通过甲方验收,乙方提供报告等相关结算资料向甲方提起(预)结算申请,甲方审核资料无误后出具结算单,乙方根据结算书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确认后,7日内办理财务结算挂账,自合同约定的报告交付之日起60日内完成款项支付。
其他:若国家税率调整,则保持不含税金额不变,含税金额做相应调整。
3、履约验收标准
双方特别确认,在甲方主合同获得整体验收合格之前,如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作出验收合格的结论,则该结论为仅应视为初步验收结论,如果该项目整体项目验收中发现本合同项下所分包给乙方的工作不合格,则甲方所作出的验收合格结论自动失效,所涉乙方工作仍然视为不合格。
4、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2022至今)在开标截止日具备1个以上已完工或在建类似业绩(如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咨询、环境监测项目等)。提供合同等资料并加盖企业鲜章。
(三)技术、服务要求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是天然气净化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专业技术分包服务项目,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就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咨询评估服务开展专业分包:“天然气净化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专业技术分包服务项目”,邀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对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开展完成相关监测和报告编制评审工作。
2、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分包服务内容包括:
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实施方案,开展本项目后评价环境监测工作及技术咨询服务,协助完成本项目验收结题,提交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3、服务内容
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实施方案,完成后评价环境监测工作,并出具后评价报告,完成专家评审工作。其中监测方案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3.1环境空气
监测点布设:分别在元坝镇、大坪村、中土镇设3个监测点。
监测项目(1项):硫化氢、非甲烷总烃。
监测周期和频率:正常运行期监测1次,1次监测7天,每天采样3次。
监测方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3.2地下水
监测点布设:在厂区上游设置1个监测点。
监测项目(1项):水位、pH、氯化物、氨氮、耗氧量(CODMn法)、石油类、挥发性酚类、铜、铅、镉、锌、铁、锰、钡、镍、砷、汞、六价铬、硫化物、总硬度、氟化物、硫酸盐、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性总固体、色度、浑浊度、石油烃。
监测周期和频率:正常运行期监测1次,1次监测1天,每天采样1次。
监测方法:按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3.3土壤
监测点布设:污水处理场、第二联合装置、危废暂存间外、溶剂罐区各设1个柱状样点。
监测项目(1项):表层样测建设用地常规45项,每个点位取一个样;柱状样采样深度需至装置底部与土壤接触面以下,0~0.5m、0.5~1.m、1.5m~3.0m各取一个样,测pH、石油烃。
监测周期和频率:正常运行期监测1次,1次监测1天,每天采样1次。
监测方法:按照《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以下监测内容由某公司提供监测报告,生态监测及环境影响后评价综合报告可引用:
表4 某公司2025年环境质量自行监测计划 | |||||
类别 | 序号 | 监测点位 | 最低监测频次 | 监测项目 | 备注 |
土壤 | 1 | 厂区周边及厂内酸碱罐区、液硫罐区土壤 | 1次/年 | pH、干物质和水分、氯离子、石油类、六价铬、硫化物、铜、铅、锌、镉、锰、铬、钡、镍、砷、汞、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 | 当监测指标出现异常时,可按照 GB 36600 的表 1 中的污染物项目开展监测。 |
地下水 | 2 | 厂区 | 1次/月 | pH、氯化物、氨氮、耗氧量(CODMn法)、石油类、挥发性酚类、铜、铅、镉、锌、铁、锰、钡、镍、砷、汞、六价铬、硫化物、总硬度、氟化物、硫酸盐、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性总固体、色度、浑浊度 | 指标出现异常时,按照HJ164的附录F开展监测。 |
地表水 | 3 | 污水排口、管理中心排口上下游各3个断面 | 丰、平、枯水季各监测一次 | pH、氯化物、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总磷、挥发酚、铜、铅、锌、镉、铁、锰、钡、镍、砷、汞、六价铬、硫酸盐、硝酸盐、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
环境空气 | 4 | 厂区区域 | 1次/半年 | 二氧化硫、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氮氧化物、颗粒物、PM10*、PM2.5*、TSP* | 带*指标元坝区域监测 |
4、服务目标
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实施方案,开展本项目后评价环境监测工作及技术咨询服务,协助完成本项目验收结题,提交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5、提交成果要求
提交指导完成的:
(1)“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1套,后评价环境监测报告1套,以及相关过程资料。
五、询价(比价)方式:
公开询价(比价),公开询价(比价)公告发布网站:http://www.scstsy.com/。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投标人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CMA)。
七、询价(比价)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询价(比价)采购不需要报名,有意向参加采购的供应商按公告指定时间、地点和要求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即可。报价文件格式要求向采购人联系获取,获取邮箱:zczx@scstsy.com,请注明需获取文件的单位名称、参与项目的名称及编号。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8日至06月19日09:0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0日14:00(北京时间)
九、递交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报价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
十、报价文件递交指定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8幢一单元9层。
十一、评议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执行参照本司公开招标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相关规定。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8幢一单元9层
联系人:庞先生
电 话:18215668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