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环碳科技有限公司拟对生物质燃料生产销售项目安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比价),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比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TSYFW-2025-047
2、项目名称:生物质燃料生产销售项目安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四川国环碳科技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采购预算:8万元(含税),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项目概述
本采购项目涉及攀枝花及周边地区生物质燃料生产销售项目安全评价服务(含现场勘查、资料收集、风险识别与评估、安全对策措施提出、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及修改完善、专家评审协助(若涉及)、报告提交等全流程服务)
四、服务、验收及质保要求
1、服务标准
(1)风险识别:全面覆盖项目生产全流程,无遗漏火灾、机械伤害、粉尘爆炸等关键安全风险;
(2)报告质量:安全评价报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生物质燃料加工行业安全技术规范》等法规标准,通过项目合规审查及相关部门备案;
(3)响应效率:对招标人疑问及修改意见,响应处理时间不超过 3 个工作日。
2、验收标准
(1)服务成果验收:安全评价报告提交后,招标人组织审查,报告内容合规、满足备案要求,且风险对策措施可落地,即为验收合格;
(2)验收不合格处理: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享有 15 日修改期,修改后仍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费用(若有);
(3)服务过程验收:现场勘查记录、资料收集清单、沟通记录等需经招标人确认,确保服务过程真实、完整。
3、质保要求
序号 | 服务类别 | 质保内容 | 质保期限 | 免责情形 |
1 | 报告质保 | 保障安全评价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生物质燃料加工行业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标准;确保报告内容准确、完整,可满足项目生产合规审查及相关部门备案要求 | 自安全评价报告提交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相关部门备案手续之日止 | 因招标人未如实提供项目相关资料(如烘干 / 粉碎设备技术参数、原料特性说明、项目平面布置图等),导致报告内容不合规或无法通过备案的,投标人不承担质保责任 |
2 | 服务质保 | 针对已交付的安全评价报告,为招标人提供后续咨询响应服务,解答招标人关于报告核心内容(如风险识别结果、安全对策措施)的相关疑问 | 自安全评价报告验收合格之日起 3 个月内 | 招标人提出超出本项目安全评价范围的咨询需求(如新增未纳入原评价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投标人不承担质保责任 |
4、服务及培训
(1)投标人负责按计划完成全流程安全评价服务,对服务质量及成果有效性负责;
(2)投标人需提供安全评价相关知识培训(不少于 1 次),确保招标人相关人员理解报告核心内容及风险防控措施;
(3)服务过程中所需项目基础资料(如设备技术参数、平面布置图等)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需提前提交资料清单。
5、售后服务
(1)报告提交后,若相关部门备案需补充说明或小幅修改,投标人需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2)质保期内,招标人提出与评价报告相关的咨询需求,投标人需在 2 个工作日内提供电话或书面解答。
五、交付要求及商务要求(包括付款条件及其他要求)
1、交付要求
(1)交付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并提交正式、合格的安全评价报告(纸质版 + 电子版);
(2)交付地点:四川国环碳科技有限公司指定地址;
(3)交付方式:投标人负责将纸质版报告送达指定地点,电子版报告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需提供 U 盘存储备份)。
2、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作为预付款;
(2)安全评价报告提交并经招标人初步审查通过后,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
(3)项目完成相关部门备案后,招标人支付剩余 20% 尾款;
(4)投标人需在每次付款前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服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2)服务过程中,投标人需遵守招标人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要求及国家环保法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问题,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投标人需对服务过程中获取的招标人项目资料、商业信息等承担保密责任,保密期限自服务开始之日起 3 年。
六、询价(比价)方式:
公开询价(比价),公开询价(比价)公告发布网站:http://www.scstsy.com/。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安全评价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八、询价(比价)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询价(比价)采购不需要报名,有意向参加采购的供应商按公告指定时间、地点和要求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即可。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向采购人联系获取,获取邮箱:(market@ghcarbon.cn),请注明需获取文件的单位名称、参与项目的名称及编号。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2日09:0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3日10:00(北京时间)
十、递交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报价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
十一、报价文件递交指定地点:四川发展大厦28楼四川国环碳科技有限公司
十二、评议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执行参照本司公开招标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相关规定。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国环碳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发展大厦28楼四川国环碳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先生
电 话:18702867308